5月23日,在京召开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,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公布复查结果,港投集团所属能源公司旗下营口燃气集团有限公司(简称“营口燃气”)通过复查,蝉联“全国文明单位”荣誉称号。自2015年获评“全国文明单位”以来,营口燃气已连续4次获此殊荣。

“全国文明单位”是全国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,旨在表彰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,坚持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,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、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,在社会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单位。
营口燃气自成立以来,始终将精神文明建设贯穿于企业发展的全过程。在思想引领上,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通过组织各类学习活动、文化宣讲,让文明理念深入人心;在社会责任方面,营口燃气全力保障燃气供应安全稳定,积极投身公益事业,助力地方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;在企业文化建设上,营造积极向上、团结协作的工作氛围,激发员工的归属感与创造力,推动企业不断向前发展。
未来,营口燃气将以此次荣誉为新起点,持续深化精神文明建设,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企业文明水平,为城市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,让文明之花在燃气领域绽放得更加绚烂。